07.02.2020 15:11
近期,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人民生命健康、企业经营生产和社会活动均造成了重大影响。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月31日宣布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个国家先后加强边境管控,取消或暂停往返中国的全部或部分航班,我对外贸易将受到明显冲击。新冠肺炎疫情及国、内外相关管控措施可能导致我企业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积极做好疫情应对工作,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并将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惯例,为相关企业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受此次疫情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相关企业,可向商会申请开具证明。
开具证明企业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公告、证明;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根据民政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推行全国性社会组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的倡议,为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节约办事成本,企业可通过商会网站、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联系商会办理相关证明。
商会咨询方式如下
法律综合部:马恩生
13811765286/010-58036229
maensheng@cccmhpie.org.cn
业务协调一部:柳燕
13651191920/010-58036251
liuyan@cccmhpie.org.cn
业务协调二部:荣嫡
13810664434/010-58036267
rongdi@cccmhpie.org.cn
业务协调三部:陈婧婧
13522159201/010-58036272
jingjing@cccmhpie.org.cn
健康事业部:李桂英
13810861936/010-58036323
liguiying@cccmhpie.org.cn
如有任何问题,请和以上工作人员联系。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将同会员企业和中国医药行业一道,同舟共济、并肩作战、共克时艰,为最终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2020年2月5日